新年伊始,中成药迎来“改名大战”!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印发的《中成药通用称号命名技术指导准则(征求意见稿)》引起业界很大重视,其指出,中成药不该选用“宝”“灵”“精”“强力”“速效”等夸张用词,“御制”“秘制”等溢美之词也被列入了中成药姓名“黑名单”,或有万余种产品面对洗牌。(1月15日《广州日报》)
中成药夸张式命名是中成药职业乱象的集中体现,如“宝”“灵”“精”“强力”“速效”等字眼,带有显着夸张医疗作用的成分,而比如“御制”“秘制”等则有虚伪宣扬的嫌疑。如此命名,明显与《广告法》中有关广告制止的通行规矩及药品广告制止性规矩相违反。
中成药命名极尽夸张之能,其产品却良莠不齐,尤其是摄生保健商场需求日益壮大的布景下,所构成的恶性竞赛环境,对中医药的健康久远开展并无裨益。例如,在食药监总局药品数据库国产药品一栏中,输入部分不能提的字样,可检索到几千个药品批文,其间光姓名中含有“灵”字的药品称号就触及两千多个。鱼龙混杂,名为“灵”实不灵,只会加重社会对中医中药“揄扬”“虚张声势”的误解。
中成药命名不标准,很大程度上是中药职业在商场经济条件下,规矩系统与监督管理滞后的缩影。夸张式中成药命名带有普遍性,且都是经过合法批阅而进入商场的,无疑与中成药命名短少清晰的标准和必要的检查有必定的相关。此次,国家食药监总局拟定《中成药通用称号命名技术指导准则》,改造了命名流程,补上监管的短板,及时且有必要。
尽管,若严厉依照新规的规矩,将有万余种产品面对洗牌,改名与商场培养需求支付不菲的价值,可是从久远来看,它更有利于标准中成药商场的竞赛,倒逼商家更重视药品质量,经过商场口碑积累品牌价值,而非靠“噱头”低成本上位。
当然,中成药有着悠长的前史,其命名有传统的延续性,新规不宜“一刀切”。例如,“云南白药”“速效救心丸”“强力枇杷露”等老品牌中成药,短的有好几十年的前史,长的则超越百年乃至更长,这些产品不只积累了深沉的口碑,并且是中药商场可信任的代表。突然更改,反而因小失大。
所以,标准中成药命名须区别对待。维护老品牌与标准中成药命名并不矛盾,其落脚点都是标准和促进中药职业健康开展。标准中成药命名应将传统与现代的界限,融入新规的规划之中,分类拟定不同的标准与差别化的规矩。例如,以中药商场化的特定时刻为分水岭,时刻点曾经存在的品牌“从旧”,今后新批阅的中成药“重新”,严厉依照新规矩进行标准。(房清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