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收费费率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的按 1.5%,中标金额(万元)为100-500万元部分按照1.1%计取。(3)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a.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中标服务费。 b.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交纳。 (4)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 开户名: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山支行 账 号:0018159